⒈ 比喻錯認妄想為真實。
引《楞嚴經》卷一:“佛告阿難 :此是前塵虛妄相想,惑汝真性,由汝無始至于今生,認賊為子,失汝元常,故受輪轉?!?br/>宋朱熹《答陳同甫書》:“今不講此而遽欲大其目,平其心,以斷千古之是非,宜其指鐵為金,認賊為子,而不自知其非也。”
亦作“認賊作子”。 明徐復祚《一文錢》第三出:“有一等顛倒喪志,投東覔西,失卻眼前至寶,這便是認賊作子?!?br/>章炳麟《論承用維新二字之荒謬》:“不正其名而言其實,紾戾不通,至于如是,徒使人害于名則已耳!乃至指鹿為馬,認賊作子。”
把盜賊當作兒子。比喻視妄想為真實。